发挥风光“大基地”更大作用
当前,加快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以下简称“大基地”),是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实现能源低碳转型战略目标的重要路径之一。目前,我国已成功推动三批大基地项目建设,西部、北方地区大基地项目装机规模快速增加,取得显著成效。
自“十四五”规划提出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以来,我国大基地项目进入快速发展期。按照规划,我国将在“十四五”期间建成集风光水火储于一体的大型清洁能源基地,随着三批沙漠、戈壁、荒漠新能源大基地建设的有序推进,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不断实现新突破。国家能源局的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总装机达到14.5亿千瓦,历史性地超越火电。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6367万千瓦,同比增长34%,占新增装机的92%。
眼下,考虑电源经济性、直流输电效益和安全稳定性等因素,大基地主要是通过风光与火电、水电等打捆方式向外送电。在商业模式方面,新能源占比低的地区以“保量保价”的全额保障消纳为主;新能源占比较高的地区,以“保障性消纳+市场化交易”结合方式消纳新能源,未来新能源将逐步通过参与市场交易获取收益。考虑当前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下一步,为确保大基地健康有序发展,亟待完善相关政策体系。
基于大基地功能定位,建立相适应的市场化交易机制。随着能源结构转型持续推进,相对于传统电源,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将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大基地在优化电源结构、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保障国家电力安全和促进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等方面,具备多元化价值。结合新能源的随机性、间歇性、波动性等特征,不断优化市场组织方式,建立更加灵活、多样的中长期合约体系,修订现货交易市场规则,优化省间电力交易机制,推动大基地新能源外送。探索将风光等可再生能源通过内部聚合平衡的方式联合参与市场,提高预测精度和稳定性。科学设置偏差考核规则,做好现货市场规则和“两个细则”考核之间的有效衔接,避免对新能源发电的重复考核。
提高绿电消费需求,实现新能源环境价值。新能源电源的价值体现在电能量价值和环境价值两个部分,为更好发挥新能源的环境价值,丰富绿证应用场景,扩大绿证绿电交易规模,不断促进电力市场绿证市场、碳市场的有效衔接。逐步扩大用户侧绿色电能消费比例要求的范围。
完善新能源配储机制,建立储能成本疏导和价格机制。根据各地电源结构特点和电网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新能源配储规模,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导企业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配置储能。推动建立新能源配套储能,通过多种方式灵活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机制,减少弃风弃光率,拓展收益渠道,充分调动新能源配储积极性。鼓励各地根据电力调节需求和电价承受能力等,研究制定适应新型储能发展的价格机制,提升储能使用率和经济效益。
加强大基地科技创新研究,建立完善技术标准。组织大基地企业、电网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有关部门,围绕大基地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联合开展系统性、综合性的研究,不断制定完善有关技术标准,推动大基地技术发展和应用。同时,进一步深化对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规划的系统研究,不断探索大基地在新型电力系统中可发挥的多元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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