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推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安徽、山东、浙江等地出台方案,实施重点检查整治。

亮点:以项目管理人员履职为切入点

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2023年全省建筑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将通过集中整治转包挂靠等乱象,查处一批突出问题、公布一批反面典型、移交一批违法线索、处罚一批违规企业,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营造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环境。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行为,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肢解发包行为,指定专业分包人、直接发包劳务作业或指定劳务分包人;建设单位是否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总包企业是否存在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转包行为;总包企业是否有效落实实名制考勤管理,实名制平台中施工和监理企业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率是否达到60%以上;项目部实际履职到岗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是否与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一致,是否存在擅自变更管理人员现象。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以项目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为线索,深挖严查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人员“挂证”行为。

同时,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施工总承包企业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的,严肃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对总包企业实名制管理等各项制度不落实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施工项目管理部、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发生违规变更的,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通过本部门网站公布,并反馈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

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均可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各地主管部门要对投诉举报事项建立台账,依法组织调查、认定和处理,跟踪督办,限时销号。

亮点:全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山东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将重点检查市场各方主体。

其中包括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净资产、人员、设备等配备达标情况,施工业务文档以及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重点检查招标代理机构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报送系统”报送信息真实性,以及工程建设类职称的专职人员;项目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接业务等违法行为情况。

同时,将列入信用评价“黑名单”的企业列入必查名单,对信用评价为B级、C级的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0%,对信用评价为A级的企业抽查比例不超过4%,对信用评价为AA级的企业抽查比例不超过3%,对信用评价为AAA级的企业非必要不抽查;对去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企业列入必查名单。

此外,此次检查全部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暗访暗查。

亮点:运用数字手段提升监管水平

浙江省此前出台《全省建筑领域规范市场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紧盯建筑市场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扎实开展专项排查整治,保持高压态势,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和利用重组合并分立等方式转移资质非法牟利破坏行业秩序乱象,促进建筑市场公平规范有序。

开展专项核查并建立动态核查机制,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省级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分批次开展专项核查,核查对象按比例随机抽取。核查不合格的,由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该类别资质的升级、增项、重组、合并、分立等事项,不得承揽该类别资质相对应的新工程。逾期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撤回相应资质。联合纪检监察、发改等部门,对参加投标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全面核查,源头规范招投标市场,遏制围标串标行为。加强建筑业企业的常态化动态监管,对使用频繁变更人员和重复注册人员、出租出借资质资格、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等各类情形的建筑业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全面核查资质情况。

持续开展建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聚焦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规避招标、招标条件“量身定制”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堵塞监管漏洞,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长效机制,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

坚持数字赋能提升监管水平。加快推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与“浙里建”、招投标2.0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形成全省贯通的工程项目全链条线上监管体系。强化数据分析研判,实时比对筛查招标投标、合同签订、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信息,发现不匹配异常数据,及时预警并依法依规介入调查处理,实现常态化智能监督。

福建省莆田市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系统,按5%随机抽取各县(区、管委会)在建市政、房建项目。对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小的项目要求积极整改,整改完毕不予追究;对不提供资料、不到现场、拒不配合的责任主体一律列入每年资质批后检查的必查对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一律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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