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作为一种新型建造方式,可以推动传统建筑业从分散、落后的手工业生产方式,跨越到以现代技术为基础的社会化大工业生产方式,有助于实现‘双碳’目标,是建筑行业转型发展的必由之路。”全国人大代表,甘肃建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苏跃华说,今年全国两会,他带来《关于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建议》,希望推动解决制约行业进一步发展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各地积极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以甘肃省为例,截至2022年年底,甘肃省已拥有4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7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项目已达40余项,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竣工面积达200万平方米。

但目前行业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相关文件表述不够细化,导致执行环节容易出现理解偏差;激励优惠措施可操作性不强,推动力度不够;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尚不完善;专业性技术人才和产业工人队伍的培育不到位。对此,苏跃华建议:

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制定明确的政策措施。各级政府应进一步明确和优化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执行标准和实施要求,进一步提升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比例。

对开展装配式建筑项目的投资企业、施工企业、设计和全过程咨询企业、绿色建材和构件生产企业、装备制造企业等产业链相关主体在信贷融资、激励奖励和税收方面给予更多及时、有力的政策支持。

地方政府应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和具有实际操作性的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实施办法,将装配式建筑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各环节,从严把关,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的设计、施工技术标准以及强制措施和阶段目标。

结合甘肃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政府部门可以加大科技研发帮扶力度,协调装配式建筑推广先进的省份、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甘肃省建立长期的交流、合作关系,合力打造装配式建筑产学研科创基地,加大装配式建筑新技术引进和创新,强化技术融合,促进科技创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高甘肃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助推甘肃实现绿色发展。

目前全国各地出台了装配式建筑专门的指导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不少地方更是对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北京:装配式比例达55%

《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暨“十四五”时期民用建筑绿色发展规划》明确:到2025年,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5%;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到2025年,全市累计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力争达到500万平方米。

天津:合理布局装配式建筑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建筑业“十四五”规划》明确:合理布局装配式建筑,完善产业链建设,做好整体布局、建设产业平台、加大推广力度。

上海:装配式成为上海主要建设方式

印发《上海市装配式建筑“十四五”规划》明确: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到2025年,完善适应上海特点的装配式建筑制度体系、技术体系、生产体系、建造体系和监管体系,使装配式建筑成为上海地区的主要建设方式。

河北:装配式比例达 30%

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强调:到“十四五”末,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比例达到 100%,新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比例达到 30%

河南:研究实践装配式农房建设

印发《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实施意见》明确:充分体现绿色发展的理念,协同推进装配式建筑与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突出装配式建筑优势和特点,推行装配式内装,推广新型建造方式;开展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工程示范,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研究实践装配式农房建设。

辽宁:装配式比例达30%

印发《辽宁省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全省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政策体系和技术体系基本建立,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培养一批智能建造优势企业。

黑龙江:提高装配式、推行装配式、落实装配式

印发《“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明确:提高住宅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比重;推行装配式和全装修住宅。在权限范围内,进一步研究制定并落实好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建筑在建设、经营等环节的税费减免和财政补贴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吉林:提升装配式施工水平

印发《吉林省绿色建筑创建实施方案》明确: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到2025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80%。国有资金投资(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体育、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及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应率先采用装配式建筑。提升装配式施工水平,大力发展全装修,推行工程总承包,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内蒙古自治区:装配式比例达40%以上

政府印发《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其中,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主城区达到40%以上,其他盟市所在地主城区力争达到20%以上;到2030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

山东:装配式比例达40%以上

人民政府印发《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规划》明确:到2025年,累计新增绿色建筑面积5亿平方米以上,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

安徽:装配式面积占30%

印发《安徽省“十四五”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明确:到2025年,各设区的市培育或引进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不少于3家,培育一批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装配式建筑企业,产能达到50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的30%

江苏:装配式面积比达50%

印发《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达 50%,成品化住房占新建住宅 70%,装配化装修占成品住房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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