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约尔的14条管理原则
亨利·法约尔(Henri Fayol)是管理思想的古典理论家(Classical theorists)的杰出代表,他把管理看作一组普遍的职能,即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
法约尔把管理实践看作有别于会计、财务、生产、分销和其他典型生意职能的一种功能。他强调,管理是工商企业、政府甚至家庭中所有涉及人的管理的一种共同活动。他的14条管理原则(Principle of management,即基本的和普遍的真理),如下。
1、工作分工 :这条原则与亚当·斯密的“劳动分工”原则是一致的。专业化通过使雇员们的工作更有效率,从而提高了工作的成果。
2、职权:管理者必须有命令下级的权力,职权赋予管理者的就是这种权力。但是,责任应当是权力的孪生物,凡行使职权的地方,就应当建立责任。
3、纪律:雇员必须遵守和尊重统治组织的规则,良好的纪律是有效的领导者造就的。对管理者与工人关系的清楚认识关系到组织的规则。明智地运用惩罚以对付违反规则的行为。
4、统一指挥:每一个雇员应当只接受来自一位上级的命令。
5、统一领导:每一组具有同一目标的组织活动,应当在一位管理者和一个计划的指导下进行。
6、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任何雇员个人或雇员群员的利益,不应当置于组织的整体利益之上。
7、报酬:对工作人员的服务必须付给公平的工资。
8、集中:是指下级参与决策的程度。决策制定是集中(集中于管理当局)还是分散(分散给下属),只是一个适当程度的问题,管理当局的任务是找到在每种情况下最适合的集中程度。
9、等级链:从最高层管理到最低管理的直线职权代表一个等级链,信息应当按等级链传递。但是,如果遵循等级链会导致信息传递的延迟,则可以允许横向交流,条件是所有当事人同意和通知各自的上级。
10、秩序:人员和物料应当在恰当的时候处在恰当的位置上。
11、公平:管理者应当和蔼地和公平地对待下级。
12、人员的稳定:雇员的高流动率是低效率的,管理当局应当提供有规则的人事计划,并保证有合适的人选接替职务的空缺。
13、首创精神:允许雇员发起和实施他们的计划将会调动他们的极大热情。
14、团结精神:鼓励团队精神将会在组织中建立起和谐和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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