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新时期居住社区建设 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家园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社区是城市社会最基础的单元和细胞,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社区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城镇居民生活的体验和质量。为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指导各地统筹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总结厦门、沈阳等地创新实践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指南》,指导各地统筹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工作。
《指南》编制基于面向社区、服务群众的基本原则,综合考虑了建设内容和不同群体需要,源于实践并以简明易读的手册形式编写,明确了完整居住社区的概念和内涵,提出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的基本要求,对《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中规定的6大类、20项建设内容通过图文并茂、直观清晰的方式明确了建设指引。编制组结合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0余个城市、超过200个老旧小区调研情况,通过7567份网络调查问卷分析以及总结厦门、沈阳等地经验的基础上,深入研究我国居住社区建设存在的现实问题和建设方向,完成了《指南》编制工作。
《指南》具有以下特点:
问题导向,找准居住社区建设短板。居住社区普遍存在规模不合理、设施不完善、公共活动空间不足、物业管理覆盖面不大、管理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和短板,以社区为核心推动城市基本生活单元的更新改造是一项迫切的任务,以安全健康、设施完整和管理有序为目标精准发力,加快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提升居住社区建设质量、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标准先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品质。完整居住社区是指在居民适宜步行范围内有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健全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完备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充足的公共活动空间、全覆盖的物业管理和健全的社区管理机制,且居民归属感、认同感较强的居住社区。
《指南》在《标准》的基础上细化完善了各项设施的建设要求,对建设原则、功能布局等提出明确的建设指引,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重点从保障社区老年人、儿童的基本生活出发,提出配套养老、托幼等基本生活服务设施的标准,促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机制创新,提升城市基层治理能力。近年来,城市社区空间的治理成为关注重点,完善的社区治理机制是构建社区环境体系、服务体系的重要保障,社区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可以夯实我国城市治理的基础。
《指南》围绕设施建设补服务和管理短板,提出物业管理全覆盖、健全社区管理机制等实操方法。通过居住社区治理机制创新,打通城市管理和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促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治理体系。
建设完整居住社区,是从微观角度出发构建规模适宜、功能完善的基本细胞,从而优化调整城市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激发城市活力,有效促进解决“城市病”问题,推动城市转型发展。
完整居住社区的建设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指南》的印发能够有效地指导各城市和社区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建设目标和建设要求。各地应重在建设美丽家园、凝聚社会共识,塑造共同精神,因地制宜长效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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