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导向 规划设计引领

  去年10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方面,明确要求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都要落实绿色低碳要求。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科学确定建设规模,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增强城乡气候韧性,建设海绵城市。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钢结构住宅,推动建材循环利用,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推动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制定建筑拆除管理办法,杜绝大拆大建。建设绿色城镇、绿色社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强化国家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地方各级规划的支撑保障。加强各级各类规划间衔接协调,确保各地区各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目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协调一致。在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方面,强调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模式低碳转型。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全面落实绿色低碳要求。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建设城市生态和通风廊道,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合理规划城镇建筑面积发展目标,严格管控高能耗公共建筑建设。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健全建筑拆除管理制度,杜绝大拆大建。加快推进绿色社区建设。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县城和农村绿色低碳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离不开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的科学引领。绿色低碳,无疑已成为规划设计的首要任务,成为推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的关键力量。为此,正全面打造“美丽中国”建设“国家智库”的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围绕“十四五”期间如何在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更好地践行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展开了一场行动宣言。此举旨在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同时展示各业务部门的实力,从而全面提升公司在业界的美誉度。

江西修订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列入标准化工地考核办法和评优内容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修订印发《江西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全省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工程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应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并列入标准化工地考核办法和评优内容。同时,对存在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据了解,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是指对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基本信息、实名考勤、工资发放、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细则》规定,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均纳入实名制管理范畴,包括: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等;建筑工人(含临时用工人员)。

  据悉,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由基本信息、从业信息、诚信信息等内容组成。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信息、文化程度、工种(专业)、技能(职称或岗位证书)等级和基本安全培训等信息。从业信息包括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签订、考勤、工资支付和从业记录等信息。诚信信息包括诚信评价、举报投诉、良好及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

  《细则》要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在监理日志中予以记录,同时严格落实监理人员履职要求。对未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监理单位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建立全省统一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确保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平台的各项数据完整、及时、准确上传至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和建筑企业应建立制度、采取措施,确保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关数据信息安全,以及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得漏报、瞒报。

  据介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列入标准化工地考核和评优内容。同时,对使用人员照片和视频等方式进行考勤、通过第三方平台中转上传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对相关责任主体、从业人员进行处理。

与此同时,《细则》强调,严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借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名义,指定建筑企业采购相关产品,巧立名目乱收费。对违规要求建筑企业强制使用某款产品或乱收费用的,立即纠正;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部门发布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计划 提高建筑智能光伏应用水平

 

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发布《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要求提高建筑智能光伏应用水平。

  计划提出,到2025年,光伏行业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产业技术创新取得突破。新型高效太阳能电池量产化转换效率显著提升,形成完善的硅料、硅片、装备、材料、器件等配套能力。智能光伏产业生态体系建设基本完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水平逐步深化。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取得明显进展,智能光伏产品供应能力增强。在绿色工业、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农业、乡村振兴及其他新型领域应用规模逐步扩大,形成稳定的商业运营模式,有效满足多场景大规模应用需求。

   计划提出,要加快产业技术创新,开展智能光伏与建筑节能等领域相结合的交叉技术研究。同时,要发展智能光伏产品,构建适用于农村自有建筑物屋顶、城镇及建筑节能、生态化交通网络等的智能光伏多样化产品体系。要拓展智能光伏技术耦合,发展智能光伏直流系统,开展光伏储能直流耦合系统技术研究,拓展光伏直流建筑、太阳能路灯等直流负载应用。

计划要求,在有条件的城镇和农村地区,统筹推进居民屋面智能光伏系统,鼓励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推广太阳能屋顶系统。开展以智能光伏系统为核心,以储能、建筑电力需求响应等新技术为载体的区域级光伏分布式应用示范。提高建筑智能光伏应用水平。积极开展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建设示范。

 

《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发布 明确了完整居住社区基本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指导各地统筹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总结厦门、沈阳等地创新实践基础上,制定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近日印发,要求各地充分认识完整居住社区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为目标,以完善居住社区配套设施为着力点,大力开展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提升居住社区建设质量、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指南》包括完整居住社区基本内涵、基本要求、建设指引以及典型案例4项内容。

《指南》明确,完整居住社区是指在居民适宜步行范围内有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健全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完备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充足的公共活动空间、全覆盖的物业管理和健全的社区管理机制,且居民归属感、认同感较强的居住社区。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就是从保障社区老年人、儿童的基本生活出发,配套养老、托幼等基本生活服务设施,促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就是通过构建规模适宜、功能完善的基本细胞,优化调整城市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激发城市活力,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病”问题,推动城市转型发展。

  《指南》明确了完整居住社区基本要求。其中,在完整居住社区的规模方面,要求各地应根据儿童、老年人等社区居民的步行能力、基本服务设施的服务能力以及社区综合管理能力等,合理确定完整居住社区规模。以居民步行5~10分钟到达幼儿园、老年服务站等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为原则,以城市道路网、自然地形地貌和现状居住小区等为基础,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和服务范围相对接,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居住社区规模,原则上单个居住社区以0.5万~1.2万人口规模为宜。

  同时明确,完整居住社区建设目标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健全、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完备、公共活动空间充足、物业管理全覆盖以及社区管理机制健全,建设标准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要完善,包括一个社区综合服务站、一个幼儿园、一个托儿所、一个老年服务站和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便民商业服务设施要健全,包括一个综合超市、多个邮件和快件寄递服务设施以及其他便民商业网点;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要完备,包括水、电、路、气、热、信等设施,停车及充电设施、慢行系统、无障碍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公共活动空间要充足,包括公共活动场地和公共绿地;物业管理要全覆盖,包括物业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社区管理机制要健全,包括管理机制、综合管理服务和社区文化。

  十五分钟生活圈规模及建设要求为建立社区步行和骑行网络,推进社区绿道建设,串联若干个居住社区,构建十五分钟生活圈,统筹中小学、养老院、社区医院、运动场馆和公园等设施配套。十五分钟生活圈一般由城市干路或用地边界线所围合,居住人口规模为5万~10万人,服务半径为800~1000米,与街区、街道的管理和服务范围相衔接。

此外,《指南》还对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引(包括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活动空间、物业管理全覆盖、社区管理机制)作出了进一步要求,并列举了厦门等完整居住社区典型案例。

 

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 加快既有住宅和社区设施数字化改造

 

国务院日前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规划》提出,要加快既有住宅和社区设施数字化改造,鼓励新建小区同步规划建设智能系统,打造智能楼宇、智能停车场、智能充电桩、智能垃圾箱等公共设施。

《规划》明确坚持“创新引领、融合发展,应用牵引、数据赋能,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系统推进、协同高效”的原则。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初步建立,产业数字化转型迈上新台阶,数字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展望2035年,力争形成统一公平、竞争有序、成熟完备的数字经济现代市场体系,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

《规划》部署了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健全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着力强化数字经济安全体系、有效拓展数字经济国际合作8个方面重点任务。

其中,在优化升级数字基础设施方面,《规划》要求加快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进云网协同和算网融合发展,有序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升级。按照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原则,持续推进绿色数字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数据中心节能改造,持续提升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推动智能计算中心有序发展,打造智能算力、通用算法和开发平台一体化的新型智能基础设施,面向政务服务、智慧城市、智能制造、自动驾驶、语言智能等重点新兴领域,提供体系化的人工智能服务。

在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方面,《规划》要求推动数字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协同优化城乡公共服务。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数据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能力,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因地制宜构建数字孪生城市。加快城市智能设施向乡村延伸覆盖,完善农村地区信息化服务供给,推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形成以城带乡、共建共享的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格局。构建城乡常住人口动态统计发布机制,利用数字化手段助力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同时,打造智慧共享的新型数字生活。加快既有住宅和社区设施数字化改造,鼓励新建小区同步规划建设智能系统,打造智能楼宇、智能停车场、智能充电桩、智能垃圾箱等公共设施。引导智能家居产品互联互通,促进家居产品与家居环境智能互动,丰富“一键控制”“一声响应”的数字家庭生活应用。加强超高清电视普及应用,发展互动视频、沉浸式视频、云游戏等新业态。创新发展“云生活”服务,深化人工智能、虚拟现实、8K高清视频等技术的融合,拓展社交、购物、娱乐、展览等领域的应用,促进生活消费品质升级。鼓励建设智慧社区和智慧服务生活圈,推动公共服务资源整合,提升专业化、市场化服务水平。支持实体消费场所建设数字化消费新场景,推广智慧导览、智能导流、虚实交互体验、非接触式服务等应用,提升场景消费体验。培育一批新型消费示范城市和领先企业,打造数字产品服务展示交流和技能培训中心,培养全民数字消费意识和习惯。

《规划》还从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实施试点示范、强化监测评估等方面保障实施,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河北印发通知:3月1日起,政府项目不得垫资!

 

1、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当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完善建设管理模式,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

2、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程序,方可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3、建设标准明确、工艺技术成熟的中、小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将勘察业务纳入工程总承包进行发包。

4、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垫资建设。

5、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勘察(如包含)、设计和施工资质,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如包含)、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合同,明确权利与责任。

6、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以及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总承包风险的合理分担。合同中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及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不得约定明显风险不合理或显失公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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