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门源县“1·8”6.9级地震发生后,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救人、避险、畅通、排查、保障”要求,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全力开展抗震救灾各项工作。

青海全面开展抗震救灾各项工作 全省范围内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建智汇

  地震发生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启动地震Ⅲ级应急响应指导和支持青海省做好抗震救灾工作。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迅速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机制,召开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要求全厅上下充分认识地震的严重性和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性,即刻进入应急时期。

  按照《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职责要求,厅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震后应急评估、隐患排查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省州县三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联合办公机制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抢险救灾工作。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一时间抽调在果洛“5·22”地震应急评估工作中有丰富经验的专家队伍,由厅相关处室技术骨干带队,奔赴门源、祁连震区重点城镇乡村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应急评估,到达震区后随即分组开展相关工作。截至目前,累计抽调34名省级专家(8个应急评估工作组)、出动车辆9台,由厅相关处室技术骨干带队,携带专业检测设备赴门源、祁连、海晏、刚察县分点连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应急评估工作,同步开展了技术储备与保障工作,组建预备队伍13支共84人、车辆21台。评估工作充分借鉴玛多震后工作经验,科学应急、科学评估、科学鉴定、科学抢险,评估覆盖城镇范围标准设防类(丙类)以上所有工程项目,优先评估特殊设防类(甲类)和学校、医院、养老院等重点设防类(乙类)工程项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保障群众和国家财产安全。

  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有震感地区的物业服务小区、保障房小区、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建建筑工地、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自来水厂、污水(泥)处理厂、垃圾填埋处理厂、排查燃气场站、燃气管网、供热场站、供热管网长度、市政道路、桥梁进行全面排查。要求各地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检测和维修,防止次生、衍生灾害产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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