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合法吗?
在招标公告中我们可以常常看到投标最高限价的相关字眼:道路建设工程,投标最高限价为xx万元;据公告显示,该项目最高限价xx万元,工期为一年;采购项目分包情况为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xx万元)……
最高限价,是采购人在项目招标采购中,按照标底编制的原则设定的最高投标报价。以工程项目为例,招标采购单位设定的最高限价应当以完成招标采购工程项目范围内工程任务的通常条件为基础,综合考虑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工期和质量要求、必要的技术措施、市场供求状况、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等因素,并附有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用于说明设定最高限价所依据的主要施工方法、技术措施及机械设备配置等内容。
Q1:投标报价最高限价的公布有什么规定?
A1:招标文件中一般要求设定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可在招标文件或补遗书中公布,也可在开标现场公布。公布的方式视情况而定,在招标文件中公布能提高招标的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可以起到避嫌的作用,但时间要求比较紧张,前提是在限价已经做出来的情况下;在补遗书中公布要求在开标截止时间十五天之前公布,如果未在十五天前公布容易引起投标人投诉;在开标现场公布一般适合投标人比较多,且业主有一定意向的情况下,但不确定性因素比较大,比如限价不合理容易造成大部分投标人超限价或偏离限价较多的情况,所以何时公布还要视情况而定。
Q2:招标文件中可以不设最高限价吗?
A2:可以不设。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但不得设定最低限价。明确“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本条法规中使用的是“可以”,不是“必须”或“应当”,所以招标文件中可以设最高限价,也可以不设。
Q3:潜在投标人不能满足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不调整控制价,请问是否合规或有其他风险?
A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确定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包括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是招标人的法定权利。虽然潜在投标人有不同意见,但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更改招标控制价,决定不调整招标控制价并不存在合规性风险。但是,从实务角度看,如果3家潜在投标人中有2家表示因最高投标限价不合理而不愿参加投标,则招标失败的可能性比较大,招标人应当权衡利弊后进行合理决策。
Q4:有招标控制价为啥还要最高限价?以哪个为准?
A4:因为要区分出实际用于工程的金额是多少税金等国家的法定金额是多少暂估价暂列金额等大家统一报价的金额是多少。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以哪个为准的问题?招标控制价两个都是准确的,都需要参考。
投标时,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相应的,投标总价肯定会低于招标控制价。
最高限价是实行清单计价后的拦标价,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就视为脱标;
Q5:工程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合法吗?
A5: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在项目的招标采购中,科学合理地公布最高限价,对于项目顺利实施起着重要作用,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不予接受,这是合法合理的,也是有法理依据的。《政府采购法》第36条明确规定,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废标处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30条要求公布采购预算。在通常情况下,采购人设置的最高限价一般都是预算价。当然,理论上预算价并不等于最高限价,有时投标最高限价可以低于政府采购预算价,投标最高限价也称拦标价,高于该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将不能进入下一轮评审。
(文章来源:投标智库)
最新评论